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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河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组 时间:2011-07-03 21:26:14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处

豫三支一扶办〔2011〕19号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我省2009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1〕36号)要求,为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事实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对象为我省2009年招募现仍在岗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能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的情况。
    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在服务期间,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在服务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踏实,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在服务期间,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观念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损失。
    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按照参加本地区考核总人数的20%推荐。
    三、考核程序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区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个人总结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个人总结(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共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河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 民主评议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时,既要力求全面体现考核内容要求,又要重点反映工作完成情况。其中调整服务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现服务单位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工作情况应由原服务单位予以鉴定;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也要进行专门考核。
    (三) 组织考核
    服务单位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其日常表现、年度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形成考核意见,在考核登记表中撰写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并将考核登记表(除考核表上张贴的照片外,另交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服务证书)报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审核。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情况、服务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建议,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本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填写《河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汇总表)后和考核登记表一并报所在市“三支一扶”办。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进行汇总、审核,按照20%的比例推荐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时推荐1至2个“三支一扶”工作机构、1至2个用人单位作为“三支一扶”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对象(附简要事迹材料),填写考核汇总表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
    (四) 审核确认
    经审核通过的人员,省“三支一扶”办将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于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予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认真贯彻落实“三支一扶”工作政策、积极履行日常管理职能、重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三支一扶”先进工作机构、先进用人单位,省“三支一扶”办将予以表彰。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等次确定后,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并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信息管理员登陆全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填写相关考核结果及去向信息。
    四、要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好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考核工作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省“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0371-69690089
    传    真:0371-69690090
    电子信箱:hnrsljx@126.com

    附件:1、河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表 点击下载
          2、河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18日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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