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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对象及条件

作者:编辑组 时间:2011-07-05 22:01:27 来源:信阳考试网
 2011年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在广大考生的翘首企盼中姗姗来迟,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编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发布了《2011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公告》。该公告的发布,也标志着河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拉开序幕。

  一、招收对象为退伍士兵和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为招录主体

  此次政法干警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生招录人数为1930人,是本次政法干警招录的主要对象。

  二、报考仍需要四项基本条件

  政法干警招录需符合4项基本条件,分别为: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另外,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责任编辑:信阳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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