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息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18-09-19 10:19:47 | 作者: |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 浏览:2338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育厅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息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息县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息县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含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与考取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我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自2018年起不再招录无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本次认定是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最后一次认定。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注:第二类申请人在河南省境内参加”国考”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应具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文件要求的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历标准不变。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阶段(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12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息县教育体育局。

3.选择“资格种类——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教育体育局(县区教育局)——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现场确认点选择“息县教育体育局”。

4.按网报要求填写个人身份等信息后,再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像素按上传要求修改,应和体检表所粘贴照片版本一致)。填报完毕提交信息后,请务必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

5.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9月20日-10月12日7:00—24:00。

(二)体检阶段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息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时间:2018年9月21日—10月15日。

2.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上下载)

(三)受理材料阶段(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7日)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可登陆:jszg.haedu.gov.cn下载此表);

(3)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可登陆:jszg.haedu.gov.cn下载此表);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聘用合同或由工作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送地点及时间安排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现场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5日-17日(上午8:00-下午17:30)

受理地点:息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息县城关息州大道西段县三中对面)。

(四)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五)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个人身份证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息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领取证书。(咨询电话:0376—5856326)

注: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请关注信阳市教育局网站。

息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8日

[上一篇]罗山县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 [下一篇]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评论

我来说两句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