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服务基层毕业生可申请代偿助学贷款

作者:田明 时间:2016-02-19 10:07:14 来源:河南日报
  从省教育厅获悉,2015年度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启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我省高校毕业生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包括: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据悉,2015年10月31日前(含)服务基层期满,符合《暂行办法》文件中有关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同时递交加盖各有关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他类别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从2014年7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申请代偿的高校毕业生需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在线申请网址:http://fwjc.gxzz.haedu.cn)在线填写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