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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招聘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12-31 18:31:17 来源:罗山县政府

罗山县民政局因工作需要,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从事罗山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年龄: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处置应变能力,能够吃苦耐劳,聘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岗位安排;

7、户籍要求:限信阳户籍(含八县两区)。

二、招聘要求

1、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满,根据用工单位罗山县民政局工作需要可续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县民政局办公楼一楼东侧)。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时填写《罗山县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两份,可登录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户籍优先原则;

(3)以上都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罗山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九、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以及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2172237。

附件:罗山县民政局2020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罗山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王成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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