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职改办〔2018〕10号
关于2018年度信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71号)要求执行。
二、关于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开展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自主评审的县(区)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我省有关职称政策共同做好当地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地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资格审查,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复核,市人社部门进行抽查监督。
今年由市职办改统一在市评委专家库随机抽取、委派评委,评委实行异地交流。明年,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评委专家库,自行抽取评委。
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要采取讲课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县(区)要实行全员讲课答辩。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发文、办证。具体评审时间由县(区)自主确定,原则上要求年底前完成。2018年度全市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最晚2019年2月底以前完成。
三、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18〕271号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有关内容释义》第十八条),需提交如下材料:
下列(一)至(九)项材料,用人单位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由单位负责人、职称工作推荐小组负责人和经办人共同出具签字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委会视其规范程度可予以认定,或者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能力经历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思想须以文字形式概括其主要观点,并说明在评审材料中的体现。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提供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其中听课、评课须附近3年以来的记录等材料。
(三)教师循环教学提供学校教学计划、本人教案等。教研员提供单位批准的工作计划。
(四)学生管理工作须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教学效果提供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及评价意见,其中教研员须提供所指导教师教学成绩的相关证明。
(六)年度考核须提供近3年来《年度考核表》原件。
(七)教科研工作方面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的良好评价须提供近3年来经单位组织鉴定的意见并附单位负责人签章。
(八)能力经历中的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情况须提供校级以上相应证明材料。
(九)示范引领。申报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应由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表现的证明材料;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应提供经单位批准的有关证明材料、被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等;教研员指导学校方面应提供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和被指导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书;正高级教师示范引领方面应提供其学科带头人、主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参与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以及能证明其在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领域有突出贡献或业内公认的等有关文件材料。
(十)“支教”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一)专题讲座须提供主办方邀请函、有关会议通知、讲稿、讲座有关视频等影像资料U盘等。
(十二)表彰、奖励等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并在评审简表中注明表彰文件号、证书编号。
(十三)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和学生社团有关表彰和观摩学习活动以各级教科研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文件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需提供以下过程性材料:
1.综合实践活动。应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材料,应体现教师在活动中发挥的组织、引导、管理作用,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2.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应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形成校本教材,提供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3.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要求制度完善,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评比活动;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十四)享受倾斜政策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农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工作履历以及申报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校长、教研员的聘任年限和工作履历须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签字盖章。
(十五)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年限、教案、各类证件等严格把关,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内增加填写: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和成员签字。
(十六)其他按规定须提供的材料。
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整理要求
(一)《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二)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人员须知(回执)》1份。
(三)《评审简表》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规范填写,其中表彰、奖励必须注明获奖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表彰文件号、证书编号等。内容填写不祥实的,不作为业绩条件。同一内容不要重复填写。不属于“评价标准”规定的业绩条件不要填写。
(四)手提材料袋一人一袋,袋外标明级别、系列、专业、姓名、单位。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30份,中、初级20份)、《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直接装在手提袋中。
(六)学历证书原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公示评议情况确认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等一并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注明“各种证件”,装在手提袋中。
(七)能力和经历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能力和经历材料”,装在手提袋中。能力和经历材料要逐条标识清楚每一项,按顺序整理。例如第一条“专业知识和能力”……第七“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
近三年教案,每学年一本。
(八)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装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标明“业绩成果”,装在手提袋中。整理顺序参照“能力和经历材料整理顺序”,同一项目内,要把分量最重的业绩放前面。
附件: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人员须知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3.2018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及评
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人员须知
一、讲课答辩人员必须按时到达考点并在指定位置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讲课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参评资格。
二、讲课答辩全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讲课答辩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讲课答辩者按所教专业、学段自备教材,其中高中1—6册;初中1—6册;小学带所教学段所有应教教材,其中一、二、三年级为一个学段,四、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分别带大班、中班和小班所教专业6本教材;其他教学机构分高中、初中和小学,按学段、专业带应讲教材。校(园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的带优质课学科教材2册。申报“少先队活动”专业的人员讲课科目为“少先队活动”学科。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
四、讲课答辩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本须知,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讲课答辩,使用假证件或找人替考者,经查实,取消当年讲课答辩资格,三年内不得参评。
五、讲课答辩者进入候考室应立即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讲课答辩资格。
六、讲课答辩分为讲课和答辩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讲课5分钟左右,答辩10分钟左右。
七、讲课答辩者进入备课室前需将随身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抽签确定讲课答辩题目,备课时间10分钟,讲课答辩者仅准备“教学过程”部分(含板书)。备课期间讲课答辩者不得携带除课本外的任何书籍纸张,否则视为违纪,取消当年讲课答辩资格。
八、讲课答辩过程中,讲课答辩者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姓名,到达规定时间,讲课答辩者须立即停止讲课答辩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九、讲课答辩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讲课答辩资格或三年内不得申报。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讲课答辩秩序,职责、辱骂评委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讲课答辩成绩以同专业各考场加权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按学科和参评类型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最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对于达到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替代优质课。
十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讲课答辩工作全程监督,如遇有评委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讲课答辩者可当场举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人员须知
(回执)
本人确认了解须知内容,并承诺,严格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参加讲课答辩,不参与、不进行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的活动。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愿接受严肃处理。
申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姓名:专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类型 | 序号 | 项目 | 申报人签名
| 单位审核签名 | 主管部门审核签名 | 县市区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 市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 评委会工作 人员签名 审核签名 | |||
基 本 证 件 | 1 | 学历证书 | |||||||||
2 | 任职资格及 聘任证书 | ||||||||||
3 | 教师资格证书 | ||||||||||
4 | 继续教育证书 | ||||||||||
类型 | 序号 | 项目 | 申报人签名 | 单位 审核签名 | 主管部门 审核签名 |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 |||||
优质课示范课 观摩课 专题 讲座 | |||||||||||
论文 论著 及 科研 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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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表彰 及 技术 称号 | |||||||||||
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 | |||||||||||
附件3
2018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0月29、30日 市直、管理区、开发区
10月31日 罗山县
11月1日 平桥区
11月2日 浉河区 新县
11月5日 潢川县
11月6日 息县
11月7日 光山县
11月8日 淮滨县
11月9日 商城县